整顿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完善旅游价格管理机制

海南省物价局局长 刘善义
(2005年9月7日)


    各位领导、同志们:

    省政府决定开展打击旅游市场“四黑”综合整治工作,这是优化海南旅游环境,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。我省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综合整治,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,遏制当前我省旅游市场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,完善我省旅游价格管理机制,解决旅游价格管理缺位问题。在这次综合整治中,要围绕致力解决“零、负团费”的问题,整治低价恶性竞争,高额回扣、乱涨价乱收费、价格欺诈、牟取暴利等一系列不规范价格行为。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:

    一、加强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。旅游参观点虚高标价,高额回扣,搞不正当价格竞争,是当前旅游价格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,也是滋生“零、负团费”的主要根源之一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全面复核旅游景区(点)门票价格水平,尽快调整偏高的景区(点)门票价格,使其价格基本符合价值,遏制虚高定价,高额回扣行为。要取缔黑景点的门票价格,对服务娱乐价格水平进行引导、调控,对经营者自主定价的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指导,杜绝利用虚高标价、虚假折扣等手段蒙骗、欺诈消费者,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。

    二、调控旅游星级饭店客房价格水平。根据我省旅游接待淡、旺季的实际情况,采取认定、公布最低成本价,制定最高调控价等措施,使旅游星级饭店客房价格淡季不低于成本经营,旺季不突破最高调控价,纠正旅游星级饭店低于成本价无序竞争和乱涨价的现象,保持星级饭店客房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。

    三、整顿规范旅行社价格行为。对旅行社报价行为实施监督,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探讨制定旅行社价格行为规则的可行性,纠正旅行社以“零、负团费”招揽旅游团队的欺骗性行为和其他不规范价格行为。公布旅游接团成本信息和合理价格水平信息,引导市场形成价格,指导企业合理定价。

    四、规范旅游购物场所价格行为。研究制定旅游商品明码标价规则,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。建立健全旅游价格公示制度,所有旅游景区(点)必须在售票处醒目位置设置由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收费公示牌,将收费项目、标准、计收方法、优惠办法等事项向游客明示,禁收未予标明的任何费用,旅游定点购物场所商品须按规定明码标价,为消费者提供明明白白的购物环境,遏制价格欺诈、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。

    五、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。对各项整顿措施实施跟踪监督,特别是在旅游黄金周和节假日期间加强市场巡查或专项检查,对不执行政府定价、低于成本削价竞销、价格欺诈、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,依法予以查处,营造公平合理的经营环境和竞争秩序。

    旅游市场的价格整治和规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,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旅游综合整治的统一部署,认真履行职责,狠抓落实。首先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把思想统一到省政府的部署上来,增强责任感、紧迫感。认真落实责任制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和属地管理的原则,层层落实工作责任。其次要标本兼治,综合治理。通过调查研究,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,旅游价格放得开,管得好的新思路、新办法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,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,圆满完成这次整治任务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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